车辆安全是一个单位安全工作重要考核指标,也是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宝应公路站严格要求行政车辆驾驶人员时刻牢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执行安全行车规章制度,强化一日三检,杜绝驾车时拨打手机、收发短信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杜绝开英雄车、疲劳车、带病车、情绪车,严禁酒后驾车,严格遵守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十项禁令’和有关廉政建设制度,并授权驾驶人员有权拒绝超员、超速以及在疲劳、不良车况条件下的行车要求。

为了更好的促进安全行车,2月21日,宝应公路站从十个方面与行政车辆驾驶人员签订了安全行车合同,同时也配套了安全行车的相关奖惩措施。
图:宝应公路站与行政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