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奎文区文明办传来喜讯,奎文区公路局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奎文区公路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2008年该局获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后,全局干部职工就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单位争创工作中,扎实做好各项公路工作:对外积极承揽施工任务,并为廿里堡李家沙窝西社区等地区群众修筑便民路;强化公路养护管理,实行公路精细化养护管理,为全市群众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严格路政管理,规范路政审批程序,严肃路政执法,依法维护路产路权,并借助路政宣传日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公路路政宣传,引导群众爱路护路。
多年来,该局广大干部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比业务、强素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致力于我市公路事业的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公路工作的支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不仅是对该局多年来公路工作的肯定,也必将激励全局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奋勇争先、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