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外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惨痛。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委员们对此高度关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之道。
“黑校车”鸠占鹊巢
通过细致调研,委员盖宇仙提出,目前校车存在诸多交通安全问题。主要有: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办学成本、早日收回购车费用,忽视安全因素,从而出现严重超员等现象,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校车安全事故多发生在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村缺乏发达的公共交通,且道路难行,大多数家长经济实力有限。
同时,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力度也不够。农村地区由于警力有限,很难对校车进行有效管理。而校车驾驶者对本地的道路情况、警力部署却相当了解,在超员违规驾驶时尽量躲避绕行经常巡查的路段,民警很难长期对其实行监管,造成交通安全隐患。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主要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居多,有的学校虽购置了校车,但校车质量不高,且为了节省开支而疏于保养。所以,正规校车的缺位,使得“黑校车”应运而生,直接导致了“鸠占鹊巢”的现象。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有处罚规定,但校车不属于公路客运车辆,交管、教育部门对校车超载以及无校车通行证却正常从事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无任何处罚手段,也导致了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省政协委员认为,如何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已成为一个摆在人们面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双管齐下解决问题
对此,委员们建议,在积极发展校车的同时,应大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这是解决农村学生上学乘车的一条有效途径。
盖宇仙认为,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对整个道路客运系统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确保行车安全,并有效减少政府开支。因此,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不仅可以为公交公司带来效益,大大降低学校车辆管理的成本,而且还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形成了一种最安全、最经济和最有效的校车运营模式。
委员陈兴鹏则提出,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后,推动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应急措施,但这种“刺激—反应”式的决策模式,或许可以解决一时、一地、一事之问题,却并非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正途。若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实施由政府承担投入责任或引导责任,社会各方合理负担的“校车安全工程”。
陈兴鹏建议,成立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公安、交通、教育、财政等为配合单位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而不是教育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司其职。
“具体实施上,可由政府直接埋单免费提供校车服务。在能力暂时达不到的情况下,可对民办教育机构和经许可准入的社会校车专业运营机构采取适当补贴和政策性优惠等方式,提高民办教育机构校车安全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参与运营的积极性。或通过公交集团开设学生班车专线,采取政府投入一些、公司让利一点、学生家长负担一点的运营模式,解决学校布局调整带来的上学半径大、学生乘车安全事故多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