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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铁道部与董正伟之争需要中立裁判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09-04-30 10:10:22
    北京律师董正伟向铁道部发函,申请铁道部公开动车组火车票的定价程序、科学依据以及听证计划安排。4月28日,他接到了铁道部的回函:动车组列车属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按照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规定的价格听证目录,有关铁路旅客票价的内容为“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按这个通知,动车组列车车票定价不在听证范围内。

    动车组列车车票定价到底在不在听证范围之内,这是一个问题。铁道部“不听证”的依据是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规定的价格听证目录,而这一听证目录是依据同年公布实施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制定。在2002年,《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出台后,《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被废止,《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也就失去了法规的支持。事实上,即便依据这一通知,动车组票价是否应该听证依然存疑:因为动车组的是否为软席,各方并未达成一致。

    更何况,国家计委已经改组6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已经出台8年,动车组还是在通知出台后出现的新鲜事物,这一通知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值得怀疑。去年12月新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发改委新颁布的这一新规理应比旧规更有法律效力。铁道部仍以老文件作为“不听证”的理由可谓“选择性失明”。

    公众应该记得,这并非董正伟律师第一次挑战铁道部。去年5月4日,董正伟律师就曾向发改委、工商总局和铁道部发出建议申请书、要求“取消退票手续费”。 在此之后,发改委才终于首次向铁道部取消消退票手续费的建议,但铁道部却依然未做出明确回应并拒绝行政复议,“取消退票手续费”的话题从此销声匿迹。“动车组列车车票听证”的话题是否会遭遇同等的命运,让人担忧。

    铁道部既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又同时拥有中国铁路客货运经营权,即政企合一。而按照《铁路法》、《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等相关规定,国家铁路的旅客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在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下,董正伟律师作为普通公民要撼动这个“铁老大”确实不易。种种迹象表明,要化解铁道部与董正伟之争,已不能让铁道部自己来做裁判,而需要新的裁判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进行裁决。

    公众曾将裁判的希望寄托在发改委身上。但在“取消退票手续费”的讨论中,发改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都是下属国务院的部级单位,强制铁路运输企业取消火车退票费不妥”。如果发改委实在无能力为,那我们只有将希望寄托在国务院和全国人大身上,期待他们能通过修改《铁路法》和铁路行业法规规章来进行裁决——如果没有一个中立的裁判,“动车组列车车票听证”和“取消退票手续费”这类铁路问题只会无休止地讨论下去,而不会有任何结果。

    [延伸阅读]

    [评论]动车组火车的票价该不该进行听证?

    [媒体评论]铁路运价听证不能由部门自设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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