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娟)从四月中旬开始,中铁五局电务公司组成联合小组对基层项目进行了一次安全质量及工程治理、劳务协作队伍专项检查。由邹绍龙副总经理带队,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监察部派员参加。对太中银、嘉红、西格、兰新二线等指挥部、项目部及所属的架子队进行了认真检查。
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完成以后,于五月十日,在公司本部,由总经理沈曼盛主持召开了劳务协作队伍效能监察专题会议,在长沙的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中铁五监(2010)297号《关于在全局统一立项开展协作队伍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明确了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及方法和步骤,并听取了工程部关于公司现有劳务协作队伍的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和监察部关于对已检查项目劳务协作队伍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情况汇报。对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制订了相应的措施,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并重申公司规定:(1)严禁在使用劳务协作队伍中的个人行为;(2)杜绝先施工后签合同行为。必须提前做好施工安排,先签订合同再进场施工,定期结算劳务费,严格结算程序;(3)禁止项目财务无合同、无结算单支付劳务费;(4)杜绝劳务再分(转)包;(5)禁止劳务队伍无保证金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