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椒江公路部门执法人员例行路面巡查至上椒线东山头村路段时,发现有两名工人正公路左侧硬路肩上擅自挖沟,被挖出的基层碎石散落在行车道上,且挖掘路段前后未设任何施工标志。一位工人解释说,由于埋在地下的电力线路存在故障,致使局部地段的照明用电无法保障,无奈之一只能凿开硬路肩上的水泥面层进行修复。
对此,椒江公路部门提醒,根据《公路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如确有挖掘公路埋设管线需要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对未经许可擅自挖掘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椒江公路部门已责令行为当事人停止挖掘施工,并告知如确有挖掘需要的,需办理相关挖掘公路许可后方可施工。
(椒江公路管理局:蒋志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