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购买动车组二等座票后,被安排到火车餐车就坐。他为此向铁道部讨说法,后者以要求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拒绝答复。5月23日,杨某与铁道部在北京市一中院对簿公堂。
杨某起诉称,2010年10月31日,他在河北省保定市火车站售票处购买一张D309动车组火车二等座票。2010年11月1日晚上车后,他发现与车票对应的8号车厢是餐车。当时,包括他在内的30多名乘客均要求乘务人员按火车票标明的二等座位进行安排,但乘务人员答复8号车厢就是餐车,没有二等座位。乘客们又提出要求退票或火车票打折,乘务人员答复餐车火车票是铁道部安排火车站售票处卖的,是铁道部的规定,与乘务人员无关。
杨某指出,餐车卖票存在4点损害乘客权益的问题。首先,餐车没有行李架,乘客行李只能放在脚下。其次,餐车座位很硬,根本就无法靠着睡觉。再次,餐车走道两边堆放大量的床单等杂物为易燃品,不符合安全规定。最后,将餐车座位冒充二等座位被卖掉,让乘客无处就餐。
杨某说,按照铁道部门的新规定,开卖餐车票,必须要待普通一等二等座票全部售罄,而且出票前,火车站、代售点各个售票窗口需明确告知旅客此座位为餐车座位,让旅客自由选择。然而,他是提前一天多购票的,当时普通一等二等座票不可能全部售罄,而且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因为火车开车后乘务人员仍然在出售其他车厢座票。此外,他在火车站售票口购买车票时,售票人员也没有告知他出售的是餐车座位,票面也没写明座位是餐车座位。
杨某说,铁道部火车站售票处将餐车座位冒充二等座票卖显然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是挂羊头卖狗肉,是故意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