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公路回应“10倍超时费”称不收超时费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省一名驾驶员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晚,被收取几乎10倍于路费的“超时费”。16 日,广东省交通集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东省高速公路只按车辆行驶的里程计算通行费,该集团所属高速公路不会向司机收取“超时费”。
据报道,近日,河北的高先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晚, 在下高速时被以“在高速上停留超过12 个小时”为由收了一笔“超时费”。结果平时只需40 元的高速费竟要缴纳385 元,几乎10 倍于路费。
在京珠北高速公路乳源收费站,一位工作人员称, 以前的确存在换卡逃费的情况,但目前已不多见。“如果收取"超时费",很难界定是何种具体原因造成的"超时", 只有多次在高速公路上停留时间过长的, 才需要注意是否存在逃费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即便经查实是逃费的, 只会要求其补交通行费。由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并没有对逃费者提出处罚措施, 所以不能对逃费者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