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系统政企分开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相关配套改革已经被提上议程。据记者了解,目前财政部正牵头研究落实铁路普遍服务(公益服务)机制,拟对铁路普遍性服务进行补贴。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制度性安排意义重大,它是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前提,反过来它也将倒逼铁路加快政企分开。
对此,应该承认,对铁路为学生、扶贫救灾等提供的公益性服务由财政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想在情理上无疑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且谁也不会对此持反对的态度。不过,与之同时如果没有相应有效监管制度的配套,没有可核查的公益性服务指标,那对铁路公益性服务进行财政补贴,就可能会存在“肉包子打狗”的风险。
首先铁路公益性服务要有严格合理的成本监管。因为不得要承认的是,由铁路是一个政企不分、且“独此一家 别无分号”的垄断行业性质决定,其天然就存在效率低下与成本高居,并将高成本予以转嫁的运营特征。所以就此而言,如何防范铁路以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为借口,在获取财政补铁同时,以降低相关公益服务质量与水平的手法,以将自身垄断高成本转嫁给公共财政,显然是相关财政与监管部门应该需要事前有所预期,并做好制度性应对的事宜。就此具体来说,比如,铁路是否会在向提供公益服务与获取财政补贴同时,借机抬高、虚增自已运营成本方式来谋取自身的不当利益?显然,在目前铁路体制情况下,这样的铁路做假风险不仅存在,而且还完全可能会出现。所以在此条件下,在对铁路公益服务进行财 政补贴同时,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成本监管,并进而在制度上作出可监督与可核查的相应安排,那显然不仅会使相关的铁路公益服务被大大地打上折扣,而且还不能保证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
还有就铁路公益服务标准评价要求讲,或许要承认的是,虽然公益服务这个名称,现在对社会公众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可与此同时同样要承认,现有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尤其是在对由公共财政进行补贴所有公益服务上,对其成本与服务的匹配应该如何进行合理性评价?相关的财政补贴投入与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又是否对称?可以说,至少到目前为止,社会公众还未能看到自已可以参与、可以监督的相应制度安排。在此同样具体以铁路所提供的公益服务来说,比如在为学生提供的公益服务时,相应的铁路价格与财政补贴是怎样的对应关系?其铁路成本确定是否合理?而其服务水平又应该达到什么标准?应该说,如果类似这样的问题不能事前在制度层面作出安排,并进而将相关的制度公之于众。那显然不难预 见,社会不但将难以对有关公益服务做出正确的评价,而且相关的财政补贴资金也存在被蚕食的风险。
所以,面对国家财政对铁路公益服务的补贴,笔者就此真想说的是,建立有效到位,可评价的监管制度,并将之公布与众,在结果上应该不但可以避免财政资金可能落入“肉包子打狗”风险,并且还是保证相关社会公益服务能否得到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