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管理局、公路局、交通局等部门共同出台了《舒城县国道、省道及县道两侧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该规定将公路两侧的建设划分为“规划建设区”、“建筑控制区”、“建筑协调区”(以下简称“三区”)三个区进行控制管理。其中,“规划建设区”内的管理工作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负责,舒城县行政执法管理局负责该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由舒城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其他县道、乡道“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由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协调区”的管理工作由舒城县国土局负责;舒城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区”范围内的规划审批工作。
同时,该规定还对国道、省道及县道两侧“规划建设区”、“规划协调区”规划的编制原则、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了确定。该规定的出台将大大规范舒城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及县道两侧的规划建设,保障舒城县道路更加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