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坚持农村公路“建养并重”有路必养丹阳市农护办紧紧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建立适合我市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机制,形成更加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促进养护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根据活动要求,我市将建立健全市、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镇(区)级人民政府均应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职能部门。
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农村公路平均经常性养护率在全市2010年度的基数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保持县道和乡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指数85%以上,力争五年内基本改造完成现有县道、乡道上四、五类桥梁。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稳步提高优良路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