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实施有效管理,滁州市公路局来安分局加大路政巡查密度,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的棚、屋等违法行为,提高了路政管理成效。
2012年2月15日上午,分局路政执法人员巡查至境内县道X011线36K+000下行处,发现一住户在建筑控制区内搭建院墙,经勘查此院墙距路缘石不足6米。路政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找到当事人徐某,向其询问情况并细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随后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三日内自行拆除违章搭建的院墙。17日,当事人徐某将违建院墙自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