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慈利县政府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该县政协委员提案促成的又一成果。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一直是县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农村“通畅工程”,在农村交通面貌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断头路”、“梗塞路”等;部分安全标识不明显、不到位,或是损坏严重,限速路段未采取有效措施,留下了安全隐患;建与养脱钩,有人建无人养,严重缩短了路面的使用年限等等。
为此,委员们进行了广泛调研,先后提交了《关于全县乡村公路养护问题的建议》、《要求在乡村道路设立警示标志牌的提案》、《关于对通畅工程后期“硬骨头”加大资金扶持的建议》等5件提案,县政协还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重视“通畅工程”的后续管理刻不容缓》的社情民意信息,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县交通局牵头多方征求意见,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县域农村公路的管理机构与职责、资金筹措与管理、养护计划与实施、考核与奖惩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基本解决了县道、乡道、村道的日常保养、维修维护、灾害防治和路政管理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