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提高公路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如东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新考核办法在原有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四项新的举措。1、扩大乡村公路管养经费补助范围。
要求各镇将未能达标的乡村公路进行集中治理,整治合格后列入本年度考核范围予以补助养护经费,通过这种手段提高各镇改善乡村公路技术状况的积极性,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2、增加了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加分项目。镇(区)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得到上级认可,根据获奖的情况对季度或者年终考核予以加分。3、各镇乡村公路管养补助经费拉开差距。新考核办法规定乡村公路管养补助经费按照该镇(区)年终考核得分/全县镇(区)年终考核平均得分*该镇(区)足额拨付养护经费,通过这种考核方法拉开了各镇取得乡村公路管养补助经费的差距,改变了以外只对少数乡镇处罚的情况,在处罚的同时对管养工作较好的镇(区)予以奖励。4在对各镇(区)补助管养经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经费。根据全年考核情况,县对各镇(区)发放管理养护考核经费。对考核分>=95分的镇(区)给予500元/公里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分>=90分且<95分的镇(区)给予300元/公里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分>=85分且<90分的镇(区)给予150元/公里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分<85分的镇(区)不予奖励。考核经费用于各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农管办管理人员的工作津贴、办公经费等。
如东县人民政府通过以上四项新的举措,加大了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投入,提升了各镇(区)养护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的提升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