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四川高速公路条例》起草等工作。在听取关于《〈四川高速公路条例〉主要框架(讨论稿)》有关情况汇报及与会人员建议后,厅高管局张琪局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四川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四川省高速公路发展的形势,以《条例》规范高速公路管理行为,维护经营者和道路使用者合法权益,协调与高速公路密切相关的社会各方关系。
二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把《条例》起草与“多元主体、多个积极性、多种方式”的四川高速公路建设模式和管理特点及局制度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调研、专业培训等方式,积极借鉴、积累地方性法规起草经验。
三要确保按计划稳步推进。要在收集意见及建议基础上,合理制定总体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尽早完成《条例》初稿。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条例》起草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相关力量,吸引专业人才参与,全力推动《条例》起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