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30个县、约300个乡(镇)、3000个行政村为示范点
昨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提高我省农村公路建管、服务水平,改善农民出行条件,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从2012年起至2015年,在全省确定30个县、约300个乡(镇)、约3000个行政村为示范点,开展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我省农村公路品牌。
据了解,《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下发,其总体目标是:在实现“县县畅、乡乡联、社社通、农村骨干路网等级化”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若干县、乡(镇)、村农村公路示范区域技术等级和通达深度,实现区域农村公路网络化、等级化,消灭等外路和“断头路”,消灭区域县乡公路大、中危桥和宽路窄桥,升级和完善安保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根据创建标准和要求,示范县的县乡道等级公路比例应达到100%,县城与相邻县城之间实现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含与现有国省干线路网)连接。示范县必须完成区域内县乡道上大、中危桥的改造,保持区域内所有通建制村公路路况良好,基本无病害。
示范乡(镇)与周边乡(镇)之间实现以三级公路为主的互通互联,基本实现区域内通村公路网络化、等级化,基本消灭“断头路”。示范村实现四级及以上公路与县乡公路或国省干线公路连接,新建村道等级化。所辖自然村具备条件的通水泥(油)路。
示范乡(镇)要求农村公路绿化率达90%以上并保持稳定,创建完成村道“文明示范路”里程不少于所辖村道总里程的15%。示范村要求辖区内村道路面平整、整洁,边沟及排水设施齐全,群众爱路护路、积极参与辖区内村道的综合治理,没有占道晒粮、堆积建筑材料等影响村道交通等行为。
据了解,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目前进入推荐和规划设计阶段,2015年年底进入评比验收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