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上午,春节刚过,高邮湖西路政中队加大对辖区公路的巡查,发现菱公线K12+985M东侧公路绿化被破坏。经勘查,两棵香樟树和一棵黄洋球被齐腰折断,现场还有机动车残骸一处。路政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勘验,初步断定是交通事故造成,中队负责人当即向公路路政大队汇报,同时与天山交巡警中队负责人取得联系,通过事故查询,前两天此处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事故正在处理中。
路政人员迅速前往天山交警中队,要求肇事司机杜某到路政中队接受处理,制作询问笔录,在确认损坏路产路权事实后,路政中队按照《江苏省公路赔(补)偿标准》的规定,要求杜某赔偿770元,当事人杜某认识态度较好,当场接受赔偿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