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海门市对县道公路养护提高缺陷倒扣标准,以此来进一步加强养护公司和养护工人的责任心,从而改善县道通行环境和通行能力,为百姓打造良好出行之路。
该市交通部门在原有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补充和修改,于年初下发了新《县道(市管乡道)养护考核暂行办法》,新《办法》主要对原有道路养护缺陷项目扣罚的标准进行了提高,如养护人员不在岗原扣罚300元,从今年起提高至500元,同时对原有的缺陷项目进行完善和补充。
为规范统一全市县道公路管养,2008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公路部门编制了《海门市县道(市管乡道)养护考核暂行办法》,并在南通各县市率先出台。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全市县道养护质量一直走在南通乃至全省前列,2009年、2010年省公路局在70多各县(市)区中开展县道公路养护质量背靠背检查,海门分别取得了全省第二和第一的好成绩。南通市农路办县道考核检查中,海门已经连续7次名列南通各县市之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