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政府发文颁布了《如皋市公路安全保护规定》。该规定已于2012年1月10日经如皋市人民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加强公路行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如皋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交通、公安、财政、住建、国土资源、工商、安监、水务等多部门,经多次调研、反复修改、征求意见,形成《如皋市公路安全保护规定》最终送审稿,并经如皋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公路行政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涉路行政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对中队派驻、经费来源、应急保畅、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规范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提升路网运行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