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笔者参与扬中市公路处路面治超中队执法采访,在238省道某镇(区)路段,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将一涉嫌超限运输的6轴货车拦下,要求其进行称重检测,可车辆驾驶员及其车辆“随从”
口口声声、理直气壮称其货物是当地某某镇镇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物资不到,今天工地就要停工,如影响工程进度,谁能承担责任。
公路执法人员面对此景,首先将其超限货车引导停放到安全可靠地段,收取了驾驶员相关证件,询问了相关货物运输情况,可驾驶员就是不愿意进行称重检测。后经公路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释,车辆当事人之前的傲谩神态有些缓解,以协商的口吻,称能否帮忙不称重检测罚几个钱了事,被执法人员一口拒绝。后经工程老板、当地熟人多方协调,车辆驾驶员才勉强配合参与了称重检测。经过称重,该车实际车货总重高达95.3吨,超限40.3吨,属于严重超限运输行为。目前,超限车辆已被暂扣,相关经济处罚正在处理之中。
打着“政府旗号”就能“壮胆”超限运输,对路面来讲也许只是造成路面深陷、龟裂等病害,大大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但对通行桥梁来讲,也许就是“暗伤”,随时随地造成桥断、车毁、人亡事故的发生,如每位驾驶人员都存有侥幸心里,都自认为能有“后台”帮助讲话,一旦发生桥毁事故,谁又能出面讲话,并主动承担责任,最后倒霉的、违法犯罪的还是自己。在此,笔者一方面呼吁社会各界,不要为公路超限运输“开口”说情,纵容超限运输,就是纵容其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也忠告驾驶员朋友,搞超限运输只是暂时获取了小利,一旦事发,自己的小命都难保,那又何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