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根据客票调查所得线索,在四川省射洪县查处一处家族式利用互联网替他人代购火车票收取好处费的黑窝点,现场查获火车票324张,涉票人员3人。
2月3日12时许,成都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民警在射洪县太和镇武安河“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内挡获涉票人员王某祖孙3人,现场查获火车票324张,票面价值共计64352元,为旅客订票而准备的自制单据92份,以及用于互联网订票的电脑2部。
3人利用自家经营的“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门店为掩盖,祖父负责招揽出行旅客填写身份证号码、收集相关购票信息,父亲和孙子通过电脑为旅客代购火车票。购票成功后,每张票收取旅客5至10元不等的费用。据调查,自2012年1月初至今,三人总共在网上代他人订购车票828张。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