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缙云县公路局、东渡镇政府、公安局、土管局、城建局等多部门联合对位于330国道缙云东渡段148K+740M左侧,违法建筑户陈某、吕某、樊某三户计240多平方水泥红砖结构进行强制拆除。
缙云路政大队在2011年10月份巡查中,发现东渡镇东渡村陈某、吕某、樊某在公路控制区内违法建筑,多次发《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在签收时口头答应停止违法行为,但待路政人员再继续上路巡查后,又我行我素无视法律的约束。在白天难继续施工的情况下,个别户还利用节假日或晚上八、九点钟阶段进行抢建,直至目前一层框架状态。
在抢建过程中,路政人员多方取证并制作了法律文书要求三位当事人自行拆除,路政人员还多次联系东渡镇政府、土地部门、东渡村委、多部门也对三位当事人发出多次警告,但当事人还是抱着侥幸心里继续违法建筑,最终造成建筑物强拆经济上又损失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