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日,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2年2月1日取消涉及27个省、市、区的253项收费,其中涉及我省1项,即: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费。取消该项收费后,我市每年可减轻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负担500余万元,至此我省省级批准立项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了货物港务费、铁路护路联防费和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3项,为全国最少。
同时我省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一并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