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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周边严禁乞讨拉客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08-12-02 08:47:16
    昨日下午,武昌火车站西出站口,一群举牌子的人在大声招揽旅客乘坐长途客车。

    武汉出台“二十八条禁令”规范火车站管理,执法队伍不得变相收费。

    今后无论在武昌站、汉口站,还是在在建的武汉火车站,如果你发现有人乞讨、算命、用喇叭揽客,可以直接向执法机构举报。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火车站地区定下“二十八条禁令”。据悉,该《规定》将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对火车站地区定下“二十八条禁令”。“禁令”要求出租车司机不得强行拉客,严禁从事看相、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卖淫嫖娼或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目前火车站地区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公安、城管、交管三支执法队伍完成,《规定》针对各自管辖范围,分别拟定八条、十七条和三条,总计二十八条“禁令”。

    很多人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到火车站,到处是乞丐,帮忙开车门的、挡路不让过的、摆个摊子制造拥堵的,可谓破坏城市形象“第一杀手”。因此在公安方面,《规定》首先叫停“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同时,《规定》严禁强行向过往旅客介绍食宿、提供劳务;严禁从事看相、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卖淫嫖娼或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严禁故意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式煽动闹事等。

    火车站周边噪声大、秩序混乱是常事。《规定》在城管方面下的“禁令”最多,包括: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散发广告宣传制品;出店经营等。此外,出租车司机不得强行拉客、故意绕道行驶、无正当理由拒绝运送乘客,或未经乘客允许“拼客”;公交车不得不按站点停靠、滞站候客或不按规定线路营运;未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和道路运输证,不得从事出租车和道路旅游运输营运等。

    道路交通方面,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等。

    《规定》还对火车站地区公共设施方便实用、标志清晰明确以及个体户招牌符合文字规范等作出要求。

    执法队伍不得变相收费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火车站地区处于多头管理状态,虽明确由所在地的区级政府负责组织综合管理和监督,但城管、公安、交管三支执法队伍交叉管理,难以达到最好效果。

    “随着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的扩建改造和武汉火车站的建设,火车站地区面临的管理问题更加突出。制定《规定》,可以为火车站综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也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该负责人说。

    根据《规定》,火车站地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公安机构,应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应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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