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环保部获悉,由于环境违法,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胶济铁路客运公司)建设运营的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已被环保部责令停止使用,只不过由于该线路涉及公共利益,环保部将责令停止使用缓期至2011年3月31日执行。导报记者了解到,如在此期限之前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仍未验收合格,责令停止使用将被立即执行。 据了解,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于2006年3月经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同意建设,但被要求实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或生产。 环保部在去年8月和今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胶济铁路客运公司负责建设的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于2008年12月21日全线贯通投入使用,去年10月13日经山东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运行,但该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申请环保部验收。鉴于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环保部就此认定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获悉,对于环保部的认定,胶济铁路客运公司持有异议。胶济铁路客运公司认为,该工程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并针对不同区域采取了不同的噪声治理措施,而根据铁道部的相关规定,铁路客运专线必须经初步验收合格、安全评估并由铁道部批准后方可投入试运营。 该工程于去年9月11日通过铁道部初步验收,9月11—14日通过安全评估,于9月22日向山东省环保厅申请试运行。因为主体工程还未完成,列车限速未达到设计标准,2008年12月21日该工程的全线贯通,不能认定为正式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