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执法的不管理,负责管理的无权执法,名为多头管理,实则“多头不理”——执法权责不清是导致火车站地区秩序混乱的一大主因。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将彻底结束多头执法乱状,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将集中行使84项行政处罚权,精简高效地擦亮城市“窗口”。
《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实行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火车站铁路辖区的管理工作由铁路管理机构依法负责。
根据该规定,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汉火车站,均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成立执法协调机构——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站前派出所、交通中队3支执法队各司其职,承担起以前由10多个部门分别行使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将集中行使道路运输、市容环境、音像出版、园林绿化、商品与服务价格、烟草专卖、职业中介、食品卫生等方面的84项行政处罚权,如处罚出店经营、高音喇叭促销、损坏草坪、非法职介、的士强行拉客、绕道、拒载等违法行为。
站前派出所负责社会治安秩序的管理,如卖淫嫖娼、倒卖火车票、反复纠缠或强行乞讨、看相算命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交通中队负责行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如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行人不按通行标志通行等违法行为。
《管理规定》强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其他各相关部门和组织不得再在火车站地区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据悉,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将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汉火车站所在地的区政府将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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