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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新政公布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7-03-23 09:35:45

  北京医改新政公布,据悉,4月8日起,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下面,一起来关注北京医改新政公布详情。

  北京医改新政公布

  北京医改新政22日正式发布。根据《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4月8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设立医事服务费,并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规范。

  根据实施方案,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保对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则按比例报销。以三级医院为例,门诊医事服务费从普通门诊50元到知名专家100元不等,医保定额报销40元,北京市医保参保人员报销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

北京医改新政公布

  北京医改新政公布 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

  4月8日起,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与此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本次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包括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方案》提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实现补偿机制转换。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北京医改新政公布,通过介绍,大家对北京医改新政了解了吧。其中,北京医改新政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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