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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高温津贴标准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6-06-16 16:47:38

  炎炎夏日,高温津贴标准是大家最关注的话题。据悉,2016年陕西省高温津贴标准已经可以知晓。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2016年陕西省高温津贴标准介绍。

  2016年陕西省高温津贴标准

  时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标准:每人每天25元

  省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去年我省对高温津贴标准做了调整,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2016年陕西省高温津贴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

  知道了2016年陕西省高温津贴标准,我们来看看2016年陕西省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种福利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这笔钱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在内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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