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从2007年开始有高温津贴,当时公布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那么2016年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有没有涨呢?一起来关注下2016年广东高温津贴标准的详细内容。
2016年广东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规定,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因事假、工伤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不过根据2016年广东高温津贴标准规定,有劳动者认为,高温津贴标准自2007年实行以来多年不变不合理。
领取2016年广东高温津贴需要注意的规定: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以上就是关于2016年广东高温津贴标准的详细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