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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6年高温补贴政策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6-04-25 20:10:50

  2016年深圳高温津贴标准按广东省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2016深圳高温补贴标准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高温补贴相关规定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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