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同2月22日电 (特约记者李祥国 通讯员王勇)近日,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服务大秦铁路的工作联系协议》,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双方长期以来对秦皇岛市内涉铁案件的管辖争议。 该协议就案件管辖问题确定以人管辖,即以职务行为人的任命主体确定管辖归属,并明确了涉案线索移送程序。此外,协议还就协调联系机构、协调联系形式等问题予以明确。 该协议的签订为双方严格管辖规定,加强路地检察合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为确保大秦铁路安全畅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