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主要解决目前在铁路用地开发利用方面没有规章制度、缺乏操作程序要求的问题,对铁路用地开发利用行为提供了规范依据。铁路用地开发利用主要包括:铁路用地出租、出借,铁路用地转让,铁路用地作价出资入股,铁路用地抵押和以跨越、穿越、敷设管线等方式在铁路用地上设定他项权利等方式。《铁路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与《铁路用地资产处置规定》相互配套,一个重在过程监管,一个重在结果监控,为严格铁路用地管理提供了依据。
据悉,《铁路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铁路用地开发利用要按条件分别由铁路局、铁道部两级审批,并且归口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明确了铁路用地开发利用要坚持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明确了铁路用地开发利用需办理的手续及程序;明确了铁路用地开发利用收入管理的原则性意见;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及违反本办法的罚则;明确了本办法的使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