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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铁路第一幼儿园提供不适于3岁以下玩耍的玩具导孩子左眼球钝挫伤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09-12-09 09:49:34
    当别的家庭围坐在电视机前收看国庆60周年阅兵时,余先生正带着不满3岁的儿子小林(化名)忙着往返于各大医院。因为南昌市铁路第一幼儿园提供了不适于3 岁以下孩子玩耍的塑料玩具击中了小林的左眼,导致孩子左眼球钝挫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经过手术治疗,小林的左眼晶状体已被摘除,换上了人工晶状体。因为赔偿数额的争执,双方仍闹的不可开交。

    孩子左眼在幼儿园被玩具击伤

    9月29日,南昌市铁路第一幼儿园内,小林与其他小朋友玩耍时,被投掷的玩具击中左眼。在接回家时,父母发现小林左眼红肿。

    当晚7时,小林的父亲余先生把孩子送往南昌市二附医院检查。医生初步判断,小林左眼外伤性前房积血,左眼球挫伤。

    之后几天时间里,余先生带着小林先后到江西省儿童医院、爱尔眼科医院等进行检查,但都未能确诊孩子受伤的程度。“医生都说伤得不轻,给我们开了些药,说还需要观察几天。”

    10月6日,医生在对小林进行复诊,确诊系左眼球钝挫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须进行手术更换人工晶状体。

    经过考虑,余先生带着小林赶到了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求医。“医生说要在没有进行任何麻醉的情况下通眼线,我们把宝宝按在手术台上。(医生)用针直接插进眼睛里,插了三次,宝宝不停地的挣扎。”余先生用手指比划着针头的长度告诉记者,“这么小的孩子,在医院里太遭罪了。”

    医生表示,晶状体更换后,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未来还需要进行几次手术更换晶状体。即便如此,余先生仍被告知,孩子未来很可能出现近视、弱视等情况,“至于能否恢复普通人的视力,就要看运气了。”

    家长不满按十级伤残赔偿欲起诉

    在余先生的要求下,幼儿园支付了3万余元的治疗费。但对于后续的治疗费用和赔偿,双方存在较大的分歧。

    “10月22日,经过协商幼儿园允诺支付26万元的赔偿款,让我们23日签协议。可之后幼儿园总是推脱。”余先生认为,幼儿园这样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南昌市西湖区教体局的介入。

    据了解,2004年改制后,南昌市铁路第一幼儿园便由南昌市西湖区教体局直接分管。“如果要赔偿,出多少钱要经过我们同意。”西湖区教体局幼教科科长张春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前幼儿园和家长协商的数额并没有跟局里汇报,我们当然不同意。”

    “后来,幼儿园就找了一名律师,给我们出具了一个赔偿明细清单,总共不到7万元。但光每次换的晶状体价格就在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而且以后还有一系列治疗。”余先生说。

    赔偿清单中最大争议在于对孩子的伤残等级认定。由于小林尚不满3岁,医疗机构无法对其伤势进行鉴定,清单上按十级伤残标准计算出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余先生对此非常不满,“孩子的眼睛都伤成这样了,才算十级伤残太不公平了。”

    “如果实在没得商量,我们就准备把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余先生说。

    幼儿园:赔多少去问律师

    在余先生家客厅的角落里,记者见到了幼儿园给孩子玩的玩具。记者注意到,纸箱上明确印有“本产品不适于3岁以下儿童玩耍”的字样。余先生就此认为,孩子的眼伤,幼儿园要负很大的责任。

    7日,记者来到南昌市铁路第一幼儿园,在检查了记者的证件后,幼儿园刘园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幼儿园准备如何处理这一事故?

    刘园长:我们已经请了专门的律师,我们要依法处理此事。

    记者:击伤孩子的玩具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玩耍,为什么还会发给他们?

    刘园长:这个你要问律师。

    记者:幼儿园对孩子受伤的事情如何赔偿?

    刘园长:赔多少你去问律师,律师回答不了再来找我们。

    记者与幼儿园委派的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万征律师取得了联系。“孩子的家长狮子大开口,一下就要20多万元,这怎么可能同意?”万征如是说。

    教体局:赔偿后再处理责任人

    事发后幼儿园没有及时通知家长,并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余先生对此表示了不满。对此,西湖区教体局给出了不同的意见。“我们调查获悉,事发时是下午三四点钟,孩子并没有哭闹,眼睛也没有出现红肿。事发后幼儿园及时跟进,陪同孩子治疗,处理是比较得当的。”赵志辉说。

    “现在我们已经断定,这是一起安全事故,我们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在没有签订赔偿协议之前,孩子治疗的相关费用我们都会承担,我们不会耽误孩子的治疗。”张春芳表示,对于此事,西湖区教体局已经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纪检部门也介入了调查。赔偿问题解决后,教体局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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