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按照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经反复调查、多方协调沟通,于11月上旬制定出台了 《郑州铁路局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确保国有土地不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近年来,郑州局多次向河南省政府汇报,并与铁路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促使河南省综治委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 《关于加强铁路土地管理、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郑州局组织人员先后走访了河南省11个省辖市、38个县 (区)、301个乡镇,与乡村、村民小组进行沟通,成功收回铁路土地5000余亩。 为防止铁路土地再次流失,郑州局制定出台了 《郑州铁路局铁路用地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办法》规定,该局土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铁路用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监察、考核工作;路局机关各有关处室按照工作性质,承担铁路用地管理相应工作;基层单位承担本单位生产设施等占用范围内铁路用地的监护管理职能。 郑州局要求各工务段、桥工段、车务段、车站要指定1名至2名专职铁路用地监护管理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名兼职铁路用地监护管理人员;其他单位要指定兼职铁路用地监护管理人员,配备若干名兼职铁路用地监护管理信息员。 郑州局至少每半年对基层单位铁路用地监护管理工作检查1次,每年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营业绩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