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应按铁路等级选择优质填料填筑密实,基床应强化处理,并经常保持干燥,稳固及完好状态,同时,应有良好的排水设备,必要时还应设防护和加固设备。
对不良地质条件和特殊土地段的路基,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困难时应以桥梁等结构物代替。对不稳固的路基,应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病害。工务段应根据病害情况,制定监视和检查办法,保证行车安全。
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范围内挖沟、引水、耕种、取土和采石采矿。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和接触网杆时,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和坚固及排水等设备的正常使用。
路基防护宜优先采用有利于环保的植物(以灌木为主)防护,并结合圬工、土工合成材料等其他防护措施进行防护,但不得影响列车司机瞭望,倒树不应侵入限界和接触网安全距离。
桥梁、涵洞孔径及净高,应满足国家防洪标准,能保证设计的最大洪水正常通过,并保证流冰、泥石流、漂浮物和通航、筏运的必要高度。
墩台基础应有足够深度。当桥隧建筑物及其附近有超过设计容许的冲刷可能时,应加深原有桥涵基础,必要时改建原有桥涵。
严禁在影响桥隧建筑物稳定的范围内挖沟、掘洞、引水、耕种、取土和采砂、采石、采矿。
对桥梁、涵洞应考虑排洪和灌溉的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