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航、东航、深航及国航9月30日发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通知。
从10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但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差价。
燃油附加费(Fuel oil surcharge / fuel adjustment factor)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缩写为f.o.s.或f.a.f.。也称作Bunker surcharge或Bunker adjustment factor。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就起起落落。2012年12月5日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3元/运次降至2元/运次,路程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该项费用。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下调,各航段的下调幅度均为1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