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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园管理新规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4-12-24 15:49:30

  北京市近日出台《北京市公园配套建筑及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15年1月10日起,全市300多家公园除安全需要外,禁止设立“游人止步”“禁止入内”等不当牌示,禁止占用公园内亭、台、楼、阁、廊、榭等公共资源设立私人会所,开展封闭经营。很多朋友都不了解北京公园管理新规,到底北京公园管理新规有什么样的规定呢?现在就和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北京公园管理新规

  北京公园管理新规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具有相应设施和管理机构的公共绿地,是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游览观赏、休憩健身、文化娱乐、科学普及等活动的公共场所。

  北京公园管理新规,除安全需要外,公园内餐饮、展示、游憩等服务性用房的公共区域应当向公众开放;禁止占用公园配套建筑及设施以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北京公园管理新规,对于“私人会所”,“办法”给予明确定义:是指改变公园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北京公园管理新规,未经批准,禁止在公园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对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建、扩建;禁止改变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用途。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当在指定地点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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