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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高温补助标准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4-06-13 14:25:38

  2014山东高温补助标准

  山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下面小编就费大家介绍一下2014山东高温补助标准。

  2014山东高温补助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青岛市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应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3、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法房高温津贴的处罚: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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