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诫】 镇街不得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 据了解,两条城轨途经东莞段的征地和拆迁方案都已经出台。市国土局要求沿线各镇街在10月底之前将用地材料上报国土局,其中穗莞深城轨征地由洪梅镇牵头组织用地报批工作,莞惠城轨用地报批则由寮步镇牵头。拆迁工作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 梁国英指出,两条城轨既是省里的项目,各镇街更应该看作是自己的项目,这两条城轨对我市沿线镇街的带动作用十分重要,镇街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他要求还未与东南城轨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征地、拆迁协议的镇街,必须在本月底签订。同时他还告诫,镇街不要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要足额、及时地将补偿款发放到被征地拆迁的村民手中。 【补偿】 按综合平均价每亩16万标准补偿 根据《穗莞深、莞惠城际轨道交通(东莞段)征地工作方案》,征地红线内的农用地、未利用地及未批建设用地,按综合平均价每亩16万元的标准补偿。 综合平均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各镇按上述的补偿标准统包完成具体征地工作。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的标准,则由各包干镇街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再细化制定。 对于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与土地权属人协商补偿签订补偿协议,费用由施工单位另行支付。但临时用地也须向镇街国土分局申请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