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说:坐公交有些拥挤,司机的服务态度有的不好,我们理解但不太满意;公交企业和司机说:政府投入不足,车辆更新不及时,司机待遇太低,我们很无奈。
这个矛盾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记者从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了解到,我省将对公交行业立法,其中将会囊括公交提供的服务标准、城市配车数量、政府与公交企业之间的责权分工、政府补贴、新建小区配备公交车停车场等方面。
对于市民较为关心的如何保障车隔等问题,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副处长姜辉表示,会在方向上予以引导。当然,具体的细节会通过配套的《意见》、《细则》等展示。
虽然对公交行业的立法还处在计划阶段,但是一份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制定的《辽宁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完成起草,有望年内出台。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定位、总体目标和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体系,在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补贴机制、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路权优先等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