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火车票新规,起诉遭拒
迟到旅客不能退票,也不能改签,北京铁路局因施行上述新规在十日前成为被告。近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表示,不予受理该案。
北京律师李方平于12月5日购买了一张火车票,因故未能按时乘坐。火车站人员告之,根据铁道部新修改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此票已经作废。新规程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凡迟到的旅客,普通列车票既不能退票也不能改签,但动车组车票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须持相关证明并经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
李方平认为,票款价值虽小,但涉及到法律的尊严,涉及到千千万万旅客的切身利益。12月6日,李方平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北京铁路局,质疑修改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显失公平。
李方平认为,规程的内容属于旅客和铁路局之间的合同条款,须在开车前办理退票或一次改签应该变更为可办理退票或一次改签。另外,李方平还要求铁路局为他办理退票或一次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