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昆明局调整了职工医疗互助补助缴费标准,提高了意外伤害补助标准。他们将非因工意外身故补助标准从2万元提高到4万元;工伤身故补助标准(含视同工伤死亡)从3万元提高到6万元,意外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补助标准(1级至4级)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意外伤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补助标准(5级至6级)从0.8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在助学活动中,昆明局建立了助学档案,并建立了特重困职工子女跟踪联系制度。为使困难职工家庭完全摆脱贫困,对列入路局动态管理的特困和重困职工子女在大学本科毕业时有意愿进入铁路工作的,由工会出具证明后,昆明局将优先录用。2008年,该局已优先录用了5名特困、重困职工子女。 2008年以来,昆明局还细化了助学标准,并增加了对当年考取大学本科的临时困难职工子女的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