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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将分区域考核环境空气质量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6-30 13:03:59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今年6月5日前,太原市所辖4个县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和古交市已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完成了监测仪器的安装和改造,并投入试运行。从6月6日起,这4个县市正式对外发布区域空气质量。至此,太原市10个县(市、区)全部具备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条件。今后,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实行分区域考核,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排名。

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县 (市、 区)每日空气质量分级情况、每10天空气质量状况、每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排序、每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序。

对环境空气质量实行分区域考核,主要是对各县(市、区)每月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每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排序打分。月优良天气率和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序分值各占50%。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的分值,将按12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累计分值的50%,加上12个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考核累计分值的50%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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