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维护,彻底消除车辆行车安全隐患,深化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近日,开远公安处按照昆明铁路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于5月31日认真开展了首个“车场日”活动。
在首个“车场日”,开远公安处机关、宜良北所、鸡街所等所对派出所警用车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维护、保养、检查和隐患排查,专人对车辆的水、电、油、制动系统、水箱、油箱、轮胎等关键部位进行检修维护,以保证行为安全。通过检查,发现问题2个,及时进行了整改。并规定警车必须24小时放置2瓶容量为4升的矿泉水瓶,以备水箱加水。以此同时,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车辆管理。一是建立《“车场日”日常维护保养台帐》,专门记录“车场日”活动情况,进一步完善管理,保证行车安全。二是重申“动车必报、动车必批”制度,进一步完善警车管理制度,实行警车互控,有效监督,杜绝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建立车辆“病历本”制度,对检查出的车辆问题及时记载在“病历本”上,为以后车辆维修、保养提供原始资料。开远公安处各所队也深入开展乐自查自纠,认真查找了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处刑侦支队针对存在的警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驾驶警车不着制服等问题,制定了《开远处刑侦支队警用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警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宜良北所针对驻站点配备的两部摩托车管理不便的客观实际,所领导便利用下驻站点开展线路治安整治的机会,强化摩托车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检查车辆车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对未落实整改的坚决按照《昆明铁路公安局车辆管理办法》和《警务质量考核办法》予以考核。
此次“车场日”活动,通过组织警车驾驶员重温“五条禁令”、《昆明铁路公安局车辆管理办法》、公安局加强车辆管理使用“八个严禁”和开远公安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深化了警车专项治理工作,增强了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格规范和有效约束驾驶警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