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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标准2013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6-25 12:05:03

  2013高温补贴标准时间为:6月-8月。

     2013高温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全省即将进入盛夏高温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提醒: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省人社厅还特别强调,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骄阳似火,高温作业的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通知中指出,根据去年6月我国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记者了解到,在高温补贴标准方面,根据本市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同时,用人单位要做好对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以上就是2013高温补贴标准的详细资料,希望对各位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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