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诗书路民国建筑深夜被开发商“强拆”不到一周,萝岗五座先秦时期的古墓因地铁施工被推土机夷平。值得深思的是,历史建筑被粗暴对待在广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并不是新鲜事,但施工方得到的处罚却微乎其微。专家透露,早在1993年广州地铁一号线施工时,比陈家祠历史更为悠久的一座老建筑也曾因施工“受伤”。而除了集体学习《文物法》和将老祠堂旧构件交返文物部门,施工方并未得到其他惩罚。
施工毁掉文保单位 拒绝归还构件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接受采访时说,广州地铁毁坏文物,已不是第一回。1993年12月,广州地铁一号线开始动工,汤国华说,在挖陈家祠站时,广州地铁曾经擅自毁掉文物保护单位黄家祠,后者的历史比广州陈家祠更为久远。当时施工部门拒绝把黄家祠的构件交给文物部门,直到广州市政府干预。
后来,广州市政府发文,要求广州地铁退还黄家祠的梁、柱等构件,他们才把这些交给文物部门,放在陈家祠保存。另外,同时要求地铁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文物法》。汤国华回忆,此外没有其他惩罚措施。
专家:城建与古建保护并无冲突
汤国华说,毁坏文保单位,明显违法。相对于拆除民国建筑,毁坏先秦古墓的情节更加严重。“可能是当年地铁公司学习《文物法》的都离开了,如今换了一批人。”
如何在城市建设中妥善保存古建筑和文物?学界分为突尼斯形式(完全保存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留外观,合理改造内部使用结构)。汤国华称,广州的古建筑保存更适宜于使用后者。“第一种在国外叫法定古迹,国内叫文保单位。第二种国内外都统称为历史建筑”。汤国华认为,从宏观上说,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并无冲突,古建筑的保护更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让城市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