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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6-14 23:06:51

图说:刘志军。来源:@央视新闻新浪微博

图说:6月9日一早,媒体记者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外守候。据悉,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当日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图说:6月9日一早,一名警察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勤。据悉,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当日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现场媒体记者报道,早上5时50分许,法院西门已停有近10辆警车。6时15分许,押送刘志军的囚车在多名警察的引导下驶入法院,共有七八辆小型警车。8时30分,法庭开庭。上午10时许,第一次休庭。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下午可能就该案庭审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仅有新华社、央视等6家媒体获准旁听。由于法庭内座位有限,现场有20余家媒体记者在审判服务大厅中等候。

  4月10日提起公诉

  4月10日,刘志军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刘志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收受贿赂数千万元

  据悉,刘志军涉嫌收受的主要是5000余万元人民币,还有数十万美元、上百万港元以及欧元,所有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约6000万元。

  据媒体报道,刘志军所涉及的滥用职权主要是为民营企业主丁羽心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从1997年至2010年,刘志军通过运作中标铁路工程项目、投资高铁相关产业、获取铁路车皮计划等方式,为丁羽心提供帮助,造成34亿元损失。

  另外,刘志军还涉嫌收受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等10人贿赂共计1482万元;收受他人所送价值1334万余元的贵重物品。

  曾让律师保其不死

  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通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钱列阳作为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在钱列阳之前,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和高子程及戚晓红两名律师联系,希望由他们做辩护。但刘志军后来放弃了委托。对于解除委托的原因,高子程曾向媒体透露:“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他随后又补充:“后来他说组织上给他推荐了一个不收费的律师,他就用那个律师了。”

  刑辩律师翟建解释罪轻辩护

  刘志军的辩护律师表示,将为其作罪轻辩护。

  上海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翟建解释说,律师必须依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来为其当事人辩护,那么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罪还是无罪?如果根据证据和事实,律师觉得有罪,接下来就看是罪重还是罪轻。这样一个辩护方向是很正常的,且在绝大部分案件中,律师都是作罪轻辩护。至于罪轻辩护能否成功,翟建认为,要看罪轻理由是否真实,是否能成立,律师是否能说服法庭采纳他的观点。即便理由是成立的,法官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来处理,因为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被告人犯下滔天大罪,但被认定是自首,就一定能减轻罪行吗?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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