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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庭审细节:被控受贿6460万 媒体称声泪俱下(图)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6-14 23:06:11

  刘志军辩护律师钱列阳、娄秋琴透露,刘的认罪态度非常好,悔罪欲望强烈。庭审最后他声泪俱下感谢办案机关的教育。

  6月9日一早,一名警察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勤。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刘志军受贿 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来源:央视网

  【刘志军庭审细节:被控受贿6460万 媒体称声泪俱下】

  中新网北京6月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据二中院介绍,刘志军表示不愿请辩护律师。

  今早5时许,就有记者扛着器材守候在二中院大门口,准备拍摄押送刘志军的囚车进入法院场景。7时许,各路记者纷纷涌到法院,现场有20多家港澳及内地媒体记者,有的拿着摄像机在大门口进行现场报道。到了8点多钟,各方记者被请到法院安检大厅的休息室。

  上午9点,刘志军案开庭审理,大多数媒体被挡在庭外,仅有4、5家媒体记者准许进入庭审现场。历时3个多小时的庭审于中午12时结束。12点45分,二中院在本部举行临时新闻通气会,该院研究室主任郭鹏介绍了今天庭审现场的情况。

  据介绍,因刘志军表示不愿自行委托辩护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辩护律师在庭审前多次会见了刘志军,并查阅了全案卷宗。今天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到庭,发表了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刘志军从轻处罚。

  关于涉嫌受贿罪,检方指控,1986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的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6460.54万元人民币。

  关于涉嫌滥用职权罪,检方指控,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法庭上,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司法会计鉴定书,以及刘志军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认证。

  庭审于中午12时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法院表示,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经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

  刑辩律师翟建解释“罪轻辩护”

  刘志军的辩护律师表示,将为其作罪轻辩护。上海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翟建解释说,律师必须依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来为其当事人辩护,那么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罪还是无罪?如果根据证据和事实,律师觉得有罪,接下来就看是罪重还是罪轻。这样一个辩护方向是很正常的,且在绝大部分案件中,律师都是作罪轻辩护。至于罪轻辩护能否成功,翟建认为,要看罪轻理由是否真实,是否能成立,律师是否能说服法庭采纳他的观点。即便理由是成立的,法官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来处理,因为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被告人犯下滔天大罪,但被认定是自首,就一定能减轻罪行吗?不一定!


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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