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乘坐轨道交通到站后,无需来回过马路,只要通过与之相连的地下连接通道便可直达商场。昨日从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有意愿的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单位,可利用自有资金新建与轨道车站“地下连接通道”。
据介绍,位于轨道交通沿线车站周边、商业或办公等体量较大、人流较为密集的建筑,其产权单位自愿与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连通的,可直接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连接通道的设计,由申请单位委托具有地铁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原则上由申请单位委托本车站施工单位实施。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地下连接通道”的建设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如果申请单位属于纯公益性的,则无需支付资源接入费。
此外,“地下连接通道”日常维护原则上由市轨道公司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