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火车吧 > 资讯频道 > 旅游专题 > 旅游官员:《旅游法》配套条例或罚“到此一游”

旅游官员:《旅游法》配套条例或罚“到此一游”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6-03 09:44:42

  旅游官员:《旅游法》配套条例或罚“到此一游”

  35 29日,广东省旅游局召开贯彻落实《旅游法》动员大会,羊城晚报记者从现场获悉,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或将在配套条例中得到落实。

  《旅游法》只提出旅游者的义务,如第13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除了第110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有对旅游者更为细致的处罚。

  广东省旅游局副局长周开生表示,以《旅游法》为指导,对旅游者刻“到此一游”等破坏旅游资源行为的处罚将在配套条例中体现。“旅游者是有意破坏还是无意损坏,都要分情况进行赔偿处罚。”


免责声明:火车吧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阅读

更多

手机版 关于火车吧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在线订票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QQ:151219695 联系邮箱:151219695@qq.com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ba.com

火车网404

很抱歉,您要的页面脱轨了!

返回上一页